在銅陵、宣城、六安相繼對公積金政策作出調整后,蕪湖(樓盤)成為我省第四個政策變動城市。該市規定,二套房可申請貼息貸款,外地人在蕪湖購買首套房可享受與蕪湖戶籍市民同等待遇。
蕪湖開始允許單位職工申請補繳住房公積金。新政規定,該市職工在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低,影響貸款額度的,允許在單位繳存的基礎上,個人申請補充繳存住房公積金,但單位和個人合計月繳存額不能超過蕪湖當年公布的最高月繳存額,職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,可將單位和個人繳存額合并計算。
貸款方面,新政向改善性住房需求傾斜,只有一套住房證明的情況下,允許蕪湖市民二套房申請貼息貸款。同時,支持外地調入蕪湖市區人員在過往公積金貸款還清的情況下,與戶籍市民一樣享受首套房待遇。夫妻雙方僅一方在蕪湖繳納公積金的,在查實外地無貸和有還款能力后,可比照雙方均在蕪湖繳納公積金的政策計算貸款額度。